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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0-2011年度无锡市市级机关三八红旗集体、三八红旗手的通知
时间:2012-02-06 [ 大 中 小 ] 浏览次数: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市级机关各妇委会(女职委):
两年来,市级机关广大妇女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发扬女性“四自”和“三创”精神,在推动我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作出了积极贡献,涌现出一大批思想解放、开拓创新、爱岗敬业、成绩显著的先进典型。为宣传典型、表彰先进,团结带领市级机关妇女积极投身 “四个无锡”建设伟大实践,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,经研究决定,市级机关妇工委于2012年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期间,表彰一批无锡市市级机关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。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
三八红旗集体25个,三八红旗手48名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市级机关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
1.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(科室、班组),主要领导为女性,女性成员占该单位人员总数的60%以上。具有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精神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求真务实。
2.团结协作,奋勇争先,在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,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。
3.所取得的成绩在本行业、本系统领先,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4.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,提高妇女素质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,推进男女平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
(二)市级机关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
凡在市级机关(含下属单位)工作的女性,具备下列条件的,均有被评选为三八红旗手的基本资格:
1.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2.在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,锐意进取、奋力拼搏、艰苦创业,为我市的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成绩。
3.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崇尚科学,刻苦钻研,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居同行业领先水平,成绩显著。
4.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积极弘扬家庭美德,拥有良好的个人品德,遵纪守法,无私奉献,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。
三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1.评选工作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,对照评选条件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自下而上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依据分配名额,逐级把关推荐,确保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和典型性,保证评选的质量。
2.推荐表一式二份,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,于2012年2月17日前报机关妇工委,同时发送电子稿。表格下载可在无锡机关先锋网公告栏中下载。
联系电话:81821167;电子邮箱:wxjgfgw@163.com
附件:1.2010-2011年度无锡市市级机关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
2.2010-2011年度无锡市市级机关三八红旗手名额分配表
3.2010-2011年度无锡市市级机关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
4.2010-2011年度无锡市市级机关三八红旗手推荐表
无锡市市级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
无锡市市级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
2012年2月6日
2010-2011年度无锡市市级机关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表.doc
2010-2011年度无锡市市级机关三八红旗手名额分配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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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无锡机关工委办公室
